近日,又有四項關于電動車的新標準開始公開征求意見了!他們分別是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電動自行車 型號編制方法》和《電動自行車 詞匯》,涉及助力車的《電助力自行車用電機和控制器》《電助力自行車用傳感器》。
前兩項,進一步規范了現有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相關標準。例如型號編制上,在不同板塊、不同企業的產品中,缺乏統一的型號制定規則,可能會導致產品在市面流通時遇到問題。 對于電動車產品的詞匯,也有很多涉及配件的代稱存在誤解和差異,有待進一步統一。
而更受人關注的是,有兩項助力車相關標準也在制定,沉寂已久的助力車市場會不會因此獲得復興?
其實,助力車重回標準制訂,主要還是因為近兩年共享電動助力車占據了大量市場份額。共享電動車的功能和外觀用電動自行車相關標準去進行考核,反而不太適合,因此出臺更精細化的電動助力車標準迫在眉睫。
而助力車在我國并不是新鮮物件,在兩廣地區,燃油助力車在電動車崛起之前一直是具有廣闊市場受眾的產品。在上海,燃氣式助力車也是老一代上海人居家必備的產品。在更多地區,2000年前后,把自行車經過簡單改裝而興起的電動助力車同樣是物美價廉的代步工具。
那么在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在行政力量推動下逐漸占據城市市場的情況下,助力車還能在城市中擁有一席之地么?
筆者認為,仍有三個方向可供電動車企業在電動助力車方面實現突破。
第一:城市共享。首當其沖的仍然是共享出行領域,共享電動車制造企業應該提前了解相關標準制訂情況,根據標準打造差異化產品并進行投放。
第二:家庭代步。助力車往往是城市家庭中老人使用的,買菜購物、接送孩子,一旦有了相關標準,整車廠可以推出定制化的家庭用助力車滿足市場需求。
第三:高端個人出行體驗。這種產品在歐美國家比較多,適合喜歡騎行自行車出行但又對爬坡等路段力不從心的騎行者。
至于在標準提升后,助力車能否重返主流市場呢?筆者的觀點是,助力車既不會取代當前電動車的位置,也不會逐漸消失。
電動車在速度、續航和舒適度方面都完勝助力車(即使是國標車也完勝),更符合大多數用戶的出行習慣。助力車最多只能滿足部分小眾用戶的日常需求。
但對于筆者這樣的騎行愛好者來說,如果標準出臺、價格合適,確實會考慮買一臺助力車,滿足對腳踏騎行的情懷。至于當下的電動自行車產品的腳踏騎行功能,不會真有人愿意用電動自行車上的腳蹬子吧(不會吧不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