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動車網獲悉,伴隨著六部委發布《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在對低速電動車行業進行規范管理的同時,也賦予了低速電動車合法性,2018年12月以來,湖北、山東、河南等省份先后出臺落地政策,進一步印證了低速車合法進程加快的趨勢。年后,又有幾個省市為低速電動車設置過渡期,下面跟著小編來了解一下目前共出臺了多少低速車相關地方政策吧!
湖北省荊州市發布管理方案:自行制定切合實際的管理方案
2018年12月12日,湖北省荊州市發布低速電動車管理措施《湖北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6部門關于開展低速電動車治理工作的通知》。湖北并未提出“一刀切”政策,而是由各市級地方自行制定切合當地實際的低速電動車管理方案。
河南省發布管理方案:“三個一批”
2018年12月19日河南省六部門聯合發文,落實低速車管理《通知》。河南省的政策指出,待低速車國標出臺后,省政府將按照“升級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的總體思路。
山東省濟南市發布管理方案:設3年過渡期
2019年1月3日,濟南市經信委發布《濟南市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首個市級低速電動車管理政策出臺。《實施方案》中更進一步地指出,市面現有低速車擁有三年的過渡期,地方不會一刀切。
河北省發布管理方案:對已上路車發放牌照
2019年1月河北省兩會期間,河北省人大代表吳全向河北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建議盡快治理低速電動車違法上路行駛問題。對符合技術要求的車輛核發正規新能源車牌照,納入交通監管范圍;對于不符合技術標準的車輛,制定幾年退出計劃,發放臨時牌照,逐步淘汰。
江蘇省發布管理方案:設5年過渡期
2019年1月2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發布通知,《關于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已經江蘇省人民政府同意,并與2019年開春逐步落實。江蘇將有序淘汰不符合標準電動車存量,對低速電動三、四輪車實行過渡期管理,且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
海南省發布管理方案:設2年過渡期
海南作為首個將全面禁止燃油車的省份,并未對低速電動車采取“一刀切”政策。2019年2月,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公開發布了關于印發《海南省低速電動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在用低速電動車設置2年過渡期。而在銷售監督執法方面,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要求在《國標》出臺三個月后,禁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低速電動車產品。這也意味著,在低速車《國標》出臺前,海南省是可以銷售低速電動車。
山東省煙臺市發布管理方案:設3年過渡期
2019年2月,煙臺市下發《煙臺市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工作方案》,將對全市行政區域內生產、組裝、銷售及道路行駛的低速電動車加強管理,設置3年過渡期。
綜上報道,重點禁止,生產、銷售未經許可及、未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低速電動車。并將低速電動車納入道路交通安全執法檢查重點,依據清理整頓的時間節點,分步驟劃定禁、限行區域,嚴查闖禁行、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努力減少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將低速車納入交通管理體系,承認低速電動車合法路權。
從當前的政策來看,沒有任何一個省份禁產、禁行、禁銷低速電動車!反而,均出臺2到5年不等的非標低速車過渡期,為國家標準出臺做鋪墊。并且,國標出臺前沒有任何關于低速電動車銷售的限制政策。從這么多省份的地方過渡政策出臺,小編看來,低速車的發展會越來越好,讓我們共同期待更多的有利政策出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