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第51號令《關于取消部分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等設定的證明事項的決定》中,涉及電動車行業的電摩資質申請,相關內容提到:
1.變更生產地址必須向認證機構備案,一旦電動車3C認證前的驗廠地址與實際生產地址不符,將會面臨巨額的罰款。
2.出租、出借、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的,工信部給予警告,并責令立即改正。
3.雖然沒有對掛靠電摩資質進行封殺,但是異地生產屬于雷區,一旦被飛行檢查發現,罰款外加暫停、取消資質。
為了應對電動車新國標落地實施,一部分企業取得了一級資質的,一部分企業是通過掛靠方式解決。
2018年11月,工信部正式發布《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并明確將在今年6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將對非法掛靠、以及異地生產等問題進行全面排查!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加強認證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認證監管的基本手段,取代日常監管原有的巡查制。對涉嫌未取得3C認證證書,擅自出廠、銷售的產品,將依照《產品質量法》第49條規定,責令停止生產、銷售,沒收違法生產、銷售的產品,并處違法生產、銷售產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產品)貨值金額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追究違法所得。
除了3C認證外,涉嫌生產企業地點發生變更,也就是異地生產,未按照規定向認證機構申請認證證書變更,擅自出廠、銷售電動自行車產品也在此次嚴查范圍之內。如今距離6月1日工信部新政實施只剩下10天時間,希望相關企業早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