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國標車,上海,杭州,寧波,嘉興這些城市的電動車用戶比較熟悉,因為這些城市車型都是按照1999年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俗稱舊國標來生產的,2019年4月15日以后按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強制標準生產的電動車才叫國標車,不按照這個標準生產的車子都算非標車,非標車在我國法律內是不允許的。
為什么電動自行車要制定一個強制的國家標準呢?如今電動自行車已經不是早期只有小波人才使用的交通的工具了,現在全國有3億人都在騎電動車,龐大的用戶規模,社會影響就非常大了。如果沒有統一的標準加以限定,那么將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產品,造型,品質,安全性都不一樣,由于商業的逐利性,廠家會降低產品生產品質,使用價格低廉,安全性差的材料來生產電動車,導致整個電動車產業陷入混亂,國家也沒有法律依據對電動車行業加以規范和對違法企業進行處罰!
2018年《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強制標準,規定時速≤25KM/H,含電池總重量≤55公斤,電機功率≤400W,標準電池電壓≤48V,兩輪間軸距≤1250mm,最大寬度小于450mm,必須安裝腳踏板裝置,并且帶防火阻燃功能和防止篡改設計,對全文強制規范,也就是說,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必須要按照這個標準來生產電動自行車產品,所選用的材料,制作的工藝,及外觀基本參數都有了法定的依據,而且所有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必須要通過3C質量安全認證,客觀上來說,只要符合國標的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和安全就會得到有效的保證。
不可否認的是就社會反映來看,現行電動自行車新的國家標準并不能滿足所有電動車用戶需求,但是這僅僅針對電動自行車,而對于電摩和輕便電摩也會有相應的標準和規范出臺,企業生產有了生產依據,也不用每天提心吊膽擔心相關部門來查扣了,并且一些基礎條件差的,沒有技術和生產能力的企業也會被淘汰掉,經銷商可以更好的挑選品牌及可靠的電動車產品。
千萬別誤會了,電動車新國標跟電動車能不能上路,沒有直接的關系!它只是針對產品生產管理依據,至于電動車能不能上路?是各地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法來定的,電動車新國標只是他們參考選項之一,各地區具體情況也不一樣,全國普遍禁止電動車上路更是不可能的!
對于新國標正式施行之前,已經購買的電動自行車產品,不管有沒有超標,是不是國標車?用戶都是擁有合法的財產所有權的,此外上了牌照的車,等于擁有了合法的路權,也不用當心禁止上路!